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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和树立民主意识
 
时间:2008-06-14 21:05:28    来源:宁夏日报    编辑:宁杰     浏览次数:
 

  民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和倡导的优良作风。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是否具有民主意识,能不能团结大家一道工作,不仅仅是工作方法问题,也是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和党性修养的体现。领导干部不能干事,是担负不起党和人民的重托的;而不能共事,则往往是干不成事的。

  总的来看,绝大部分领导干部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摆正自己在领导班子中、在党员群众中的位置。这是我们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条重要经验。但也应该看到,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在民主建设方面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不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习惯于独来独往、包办代替;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搞“家长制”、“一言堂”,甚至打击报复持不同意见的同志等。这些现象的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不仅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害,而且对干部自身也有害。

  培养和树立民主意识,最重要的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多沟通、不扯皮,多负责、不推诿,多协作、不猜疑,不独断专行、各行其是。领导干部要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善于和同志们团结共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尤其要带头发扬民主,心胸开阔,虚怀若谷,从善如流,乐于并善于听取各种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要有容人容事的胸襟,有互让互谅的气度,有闻过则喜的雅量,有错就改的勇气。当然,真正的民主绝不是不讲原则的一团和气,讲民主并非排斥批评与自我批评。

  培养和树立民主意识与维护团结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基本的职责就是干事。干事必然会面对各种各样的矛盾,干成事需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因此,维护团结是领导干部不可缺少的一种素质和能力。团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充分发扬民主,才能更好地团结共事,各种不同的意见才能充分发表;通过对不同意见的讨论,才能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形成共识。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加注重发扬民主、维护团结,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形成心无旁骛干事业、认认真真抓工作、踏踏实实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团结中干成事,在干成事中求团结,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宁夏党校写作组执笔: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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