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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桂荣:建设“三位一体”的法治中国
 
时间:2013-11-25 08:44:08    来源:宁夏党校    编辑:张晓     浏览次数:
 

  “法治中国”是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批示中首次提出的。三中全会《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列一部分,描绘了法治中国的框架,对如何建设法治中国做出了全面部署。《决定》将建设法治中国确定为我国民主政治的改革方向和目标,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政治文明迎来了提升的重要契机。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决定》所勾画的法治中国是由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构成的综合体。
    
  一、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总目标和道路选择
    
  法治中国是将法治的共性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法治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依法治国的原则和方略,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法治就是良法与守法的结合,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它关切民主、人权、自由等价值目标。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法治中国就是要将这一成果与中国国情相结合而建设的一种国家治理状态。法治中国的基本要素有四:一是宪法法律在国家生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最大权威,这是法治中国最典型的特征。二是全体公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这是法治中国最坚实的根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法治国家区别于人治国家的主要标志,就是全体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三是政治清明、经济富强、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这是法治中国最重要的使命。建设法治中国决不是要建成孤立封闭、自我服务的“法律王国”,而是要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支撑,使法治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覆盖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各领域。四是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法治中国最鲜明的特色。

  法治中国有是中国法治道路的选择,指明了中国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综观世界各国的法治道路,既有自下而上社会自然演变的模式,也有自上而下政府推动的模式;既有流血的暴力革命模式,也有非暴力的相互妥协模式。凡是法治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地坚持了法治规律与本国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对中国而言,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自上而下积极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
    
  二、法治国家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心所在
    
  法治国家一词是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由学术命题转化为政治命题,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条文。宪法的“法治国家”是指政治共同体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生活的原则、规则与未来指向性的价值体系。法治国家的出发点和目标是个人权利与自由的保障。判断一个国家是否进入了法治国家的状态,一般有五个标准:通过法律保障人权,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良法的治理;通过宪法确立分权与权力制约的国家权力关系;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确立普遍的司法原则和司法独立。以此五个标准对照,中国还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路上。
    
  三、法治政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环节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各级人民政府要“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十八大报告对此做了调整,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可见,法治政府是法治中国建设中已经有明确时间点,也是应该最早实现的子目标。
    
  什么是法治政府?法治政府是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它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为什么说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所在。一是因为政府是国家机关中规模最大,公职人员最多,职权最广泛,与公民打交道最经常、最直接的机关。每一个人,从出生、受教育、就业、结婚、生子、就医到见上帝,都要和政府打交道;二是在于政府执行着80%以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整个国家的法治化程度起着决定性作用。
    
  四、法治社会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力源泉和人文环境
    
  法治社会在狭义上是指除国家机关以外的政党和其他社会共同体,主要指非政府组织行使社会公权力的法治化以及公民对法律的普遍信仰。《决定》应该是在狭义上使用法治社会一词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国家、政府与社会三位一体发展的高度集约化的社会,因此,国家、政府与社会公众必须组成一个崇尚法治精神的人文环境,法治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的主导价值形态。法治社会是公民人权和自由获得有效保障的社会,公民人权、自由有了切实保障,就会不断增强当家作主的意识,就会焕发出无穷的创造力和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公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创造力和热情正是法治中国建设用之不竭的动力。以上四个概念都以法治为共同的支撑点,但各自的重心有所不同。法治国家更强调对所有国家机关权力的控制;法治政府则更强调政府及其部门的依法行政;法治社会的重心在于对全社会法治精神和信仰的培育。(宁夏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   翟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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