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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
 
时间:2012-05-09 15:47:26    来源:办公室    编辑:吴娟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2年度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

校(院)属各部门:
今年是开展“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二年,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保密法》,依法加强我校保密工作,根据自治区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宁密办[2012]7号)精神,现将我校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时间和主题
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时间是5月8日至6月8日,活动主题是“学习保密法规,养成保密习惯”。
二、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集中开展学习宣传《保密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保密法》的原文和有关学习辅导材料,深刻理解法律规定、立法意图和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我校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保密素质和保密能力;推进保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文件。结合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组织涉密人员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厅字[2012]3号),学习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时期全区保密事业发展规划》(宁党办[2011]71号)和《关于落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的通知》(宁党办综[2012]14号),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强化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大力营造学习宣传《保密法》声势。根据《全区“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通过校园网、校报、宣传挂图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学习宣传《保密法》的声势。
(四)组织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活动。适时通报泄密、窃密案例、播放保密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国家利益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
三、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保密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一些有特色的保密法制教育活动。
(二)宣传月的活动由校保密委员会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校保密委员会开展活动,既要形式多样,又要注重实效。
(三)各部门开展宣传月活动所需的书籍、文件、资料等可与校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951——6660102
联 系 人:杨月琴  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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