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党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文件要求,12月16日上午,由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俱旭辉为组长的第二小组一行3人,对我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情况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会前,我校常务副校长、机关党委书记郑震同志接见了检查组成员。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机关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情况、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和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履职情况、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监督责任、机关党组织设置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

我校副校长、机关党委副书记王海如同志就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的整体情况和党建方面富有特色的具体工作向检查组作了说明介绍。2011年以来,我校从注重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加强思想建设、筑牢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夯实组织基础、发挥党员干部模范作用,强化监督责任、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扎实做好党建工作,今后还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使《条例》和《实施办法》得到贯彻落实,努力让校(院)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进一步探索创新党内监督的新途径,切实增强各级组织的监督职能,不断增强党组织建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检查组还调阅查看了我校机关党建资料并与部分人员进行了座谈。
俱旭辉在检查结束后对我校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近年来校委对于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工作有亮点,做到了同步部署、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和同步考核。他还对我校党建工作的流程规范,能够将党校姓党的原则贯穿于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表示了赞赏,同时希望今后我校能够再接再厉,在党建工作中不断创新,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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