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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时间:2010-07-07 08:46:06    来源:计财处    撰稿:任莉芬     浏览次数:
 

  2009年财政部专门下发文件,压缩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三公费用”)等行政性支出,自治区也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从去年年底到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又陆续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年初又召开了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预算改革暨行政成本统计工作会议,今年将加大财政和会计监督力度,加强财政事前、事中和绩效监督,要求各单位继续从严控制会议费、接待费、车辆运行和出国(境)经费,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2010年1月起实行国库资金动态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国库资金动态监控体系,是集实时动态监控、财政业务信息集中、综合分析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事前威慑、事中监控、事后查处一体化的监控机制。主要运用集中支付系统监控软件,对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从而判断、核实、处理,纠正资金支付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监控内容:一是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所确定的用途;二是财政预算指标已下达,单位半年以上未使用的资金;三是向本单位其他账户或主管单位、下级单位及没有发生业务的账户转移资金;四是未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使用现金;五是支付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自治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治区财政厅对监控工作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及时通过电话核查、调阅资料、实地查阅账目、资料,组织座谈等方式实施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做出电话制止、警告、查处等处理,对严重违规,经警告而未及时改正的单位,可做出退回资金,撤销账户、暂缓批复和拨付资金的处理决定。
  二、压缩三公费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一要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二要严格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大力压缩车辆运行费用,支出降低15%;三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减少接待次数,控制陪同人员范围、人数,支出削减10%,实行公务卡结算;四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加强成本核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电、节水、节油指标降低5%;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费用支出,减少5%以上;五要严格资金来源管理,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
  三、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完善预算体系。
  1、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内容,控制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具体项目。
  2、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规范审批程序。
  3、促进预算编制与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4、增强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和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按用途支付资金。
  四、建立健全科学化、精细化的财政管理体系
  1、加快推进和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被称为“财政支付方式的革命”,是财政管理的根本性创新,提高了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的透明度。从2003年开始改革到现在,已进入第二阶段,目标是将单位的所有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2、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建设。随着改革的不段深入,单位改革前的存量资金账户、预算外资金账户、各类财政专户都应当归并到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分账核算,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运作。财政将对现有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保证所有单位在一个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进行资金支付。
  3、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建立统一的公务卡管理和信息交换平台,将公务卡消费信息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实现财政部门对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和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的动态监控。
  4、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高采购效率。《政府采购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活动,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5、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国有资产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制,逐步达到财政实时监控单位资产,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制定“小金库”治理长效管理办法。单位收支必须纳入会计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
  2010年财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计财处将按照文件精神和校委要求,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做好以下八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实行经费预算额度管理。根据自治区财政下达的2010年经费预算安排全年支出(主要是基本运行费用和需要安排的专项费用),在此基础上核定各部门的公用经费额度。
  部门公用经费按照均衡性原则由部门按规定使用,报账时登记核减预算额度,超出预算额度不予报销。
  二、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按单车进行成本核算。财政按每辆车3.5万元核定交通费,压缩10%后实际拨付3.15万元,包括车辆保险、汽油、维修、停车、过路过桥、审验,以及安全及节油奖等费用的支出。因此需要严格车辆管理:一是各车按照核定的费用控制运行成本。二是经济责任部门(包括教务处、函授部等)、项目用车费用由部门或者项目经费承担,分别登记、报账、核算,记入部门、项目经费(包括课题、调研经费)。
  三、推进精细化管理,把财务管理做精做细。要以“细”为起点,根据具体业务建立相应的成本归集、分析方法,把财务分析纳入日常工作中,做好财务分析资料的收集,通过对收、支情况的分析,了解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的支出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的差距,并以此作为调整年度预算的依据。
  1、严格执行《宁夏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卡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和转账支票结算,禁止使用现金结算和签单。
  2、公务支出报销必须提供完整的原始单据,包括:发票、公务卡刷卡单(或转帐支票存根)、购物清单或微机小票;材料采购(包括图书、教材、维修材料等)还需入库单、合同等。
  3、公务接待需事前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计财处备案,报销时扣减年度公务接待费包干额度,接待住宿费进入公务接待费核算。
  4、现有的支出分类从3级扩展到4级,支出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具体项目。做好四点:一是严格部门办公费核算范围。二是调研经费中招待费不得超过30%。三是细化会计科目,加强成本核算。对实行经济责任管理的经费分项目、按班次核定相关收入、费用,真正做到财务核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四是对各项财务结果进行明细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
  四、课题经费、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在有利于促进教研人员开展课题、项目科学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自主支配使用。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1、经费支出使用公务卡和转账支票结算,在已到位经费数额内按课题进度报销。
  2、经费报销须提供当年的有效票据,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完整,涂改和填写不全的、跨年度的票据不予报销。
  3、经费按进度需跨年度使用的,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4、课题、项目成果在计划目标完成、鉴定验收后,计财处根据结项书及到位资金数,结清课题、项目经费。
  五、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产购置、登记、使用、保管、损失赔偿、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购置按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未经批准自行购置的,财务不予报账。
  2、出租、出借、处置(包括调拨)资产,必须按规定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和校领导同意后,上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所得收益上缴国库。
  3、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领用归还制度。人员调动、退休时,在办理完使用和保管的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动和退休手续。
  4、固定资产实行定期盘点,年终清查制度。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严格执行定点印刷制度。各部门在办理印刷业务前,必须将业务内容,经费预算报计财处,由采购小组和业务处室在3家以上政府采购定点印刷厂中竞价,在同等质量的基础上选择最低价厂家印刷。校刊、校报等需要经常印刷的,每年确定一次。未按规定程序竞价,自行确定印刷厂家的,印刷费用不予支付。
  七、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杜绝零星小额收入、各项收费及其他收入等既不上缴财政,也不纳入单位财务账统一管理核算,而是单独设账,或是存入个人储蓄账户,直接坐支现象的发生;杜绝公款私存现象的发生,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八、加强对内部经济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对劳动服务公司、伙管科、培训基地等财务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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